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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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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春林 主任醫(yī)師
南方醫(yī)科大學南方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婦產(chǎn)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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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糖尿病是孕期特有的血糖異常情況,不同妊娠階段診斷標準有別。若不加以控制,可能影響母嬰健康,需重視。自行處理身體不適可能加重病情,及時就醫(yī)并遵循醫(yī)生的治療方案是關(guān)鍵。
2019-09-29 13:15
1.孕24周前,其血糖標準與未孕的正常人相同,即空腹血糖不超6.1mmol/L,餐后兩小時血糖不超7.8mmol/L。
2.孕24周后,診斷標準更嚴格,空腹血糖應不超5.1mmol/L,餐后兩小時血糖不超6.7mmol/L。
3.診斷妊娠期糖尿病通常依靠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。
4.孕期激素變化、體重增加等都可能增加患病風險。
5.確診后需嚴格控制飲食,必要時使用胰島素治療。
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明確,孕期應按時產(chǎn)檢監(jiān)測血糖,確保母嬰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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