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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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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韻屏 副主任醫(yī)師
廣東省人民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消化內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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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腔穿刺放腹水是一種常見的治療手段,第一次放腹水的量通常不宜超過 1000 毫升,這取決于患者的病情、身體狀況、腹水的性質、原發(fā)病因以及治療目的等。若身體出現(xiàn)不適癥狀,請趕快就醫(yī),按照醫(yī)生的指導進行治療,切勿自行用藥。 1. 病情:若患者病情較輕,一般耐受較好,放液量可相對接近 1000 毫升;病情嚴重時則應減少放液量。 2. 身體狀況:身體強壯、心肺功能良好的患者可適當多放;反之,身體虛弱、心肺功能差的患者要嚴格控制放液量。 3. 腹水性質:如果腹水為滲出液,放液量相對較少;漏出液時可適當多放。 4. 原發(fā)病因:肝硬化導致的腹水,第一次放液量通常較少;而某些炎癥性疾病引起的腹水,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調整。 5. 治療目的:緩解癥狀為主時,放液量適中;為明確診斷進行穿刺時,放液量較少。 總之,腹腔穿刺放腹水第一次的放液量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確定,醫(yī)生會根據(jù)患者的具體情況做出最恰當?shù)臎Q策,以確保治療安全有效。
2024-12-02 2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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