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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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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春林 主任醫(yī)師
南方醫(yī)科大學南方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婦產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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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腹產后不足一年再次懷孕能否生產,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,包括子宮恢復情況、身體整體健康狀況、兩次懷孕間隔時間、胚胎著床位置以及孕婦的心理準備等。身體不適時,應盡快尋求專業(yè)醫(yī)療意見,遵循醫(yī)生的建議進行治療,切莫自行開處方。
2013-10-23 16:27
1.子宮恢復:剖腹產后子宮切口需要時間愈合,通常建議間隔18-24個月再懷孕。不足一年子宮可能未完全恢復,增加子宮破裂風險。
2.身體狀況:孕婦自身健康狀況對能否繼續(xù)妊娠很重要,如有無高血壓、糖尿病等基礎疾病。
3.間隔時間:間隔過短,子宮疤痕處肌肉化程度低,難以承受孕期子宮增大的張力。
4.胚胎著床:若胚胎著床在子宮疤痕處,屬高危妊娠,一般不建議繼續(xù)。
5.心理準備:孕婦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應對孕期可能的風險和并發(fā)癥。
綜上所述,剖腹產后不足一年再次懷孕,需及時就醫(yī),進行全面評估,以確定是否適合繼續(xù)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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