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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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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建平 主任醫(yī)師
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產(chǎn)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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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在分為兩部進行: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準媽媽,在確定懷孕之后,在首次孕檢的時候就應該進行糖尿病篩查(50克葡萄糖負荷實驗),如果結果是陰性的,則應在孕24周后再進行一次篩查。如果結果是陽性的,就需要進一步做糖耐量的檢查,一旦確診為糖尿病或糖耐量受損,就應該開始進行合理的飲食控制和藥物治療。(其實目前國內使用的診療指南是直接一步到位:建議所有妊娠婦女在妊娠24-27周期間進行OGTT(即75g糖耐量試驗),指空腹12小時后,口服葡萄糖粉75g,其正常上限為:空腹血糖5.1mmol/L,1小時血糖10.0mmol/L,2小時血糖7.5mmol/L,任意一項達到或超過正常上限,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。)
2016-03-09 17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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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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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立軍 醫(yī)師
家庭醫(yī)生在線合作醫(yī)院
其他
內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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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,而在懷孕時才出現(xiàn)高血糖的現(xiàn)象,其發(fā)生率約百分之一到三,篩檢的方法是在懷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之間,喝五十公克糖水,一小時后驗血糖,若血糖數(shù)值超過標準,則須進一步做一百公克耐糖測試,會不會變成糖尿病這個不好說。祝你健康!
2016-03-10 1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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