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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1
我們邀請臨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解答上述提問,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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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百花 副主任醫(yī)師
北京大學第三醫(yī)院
三級甲等
營養(yǎng)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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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生素C過期后不建議留存,應選擇扔掉,主要涉及藥效降低、成分變化、微生物滋生、不良反應、法律規(guī)定等因素。 1. 藥效降低:維生素C過期后,其有效成分會逐漸分解,導致藥效降低,無法達到預期的補充效果。 2. 成分變化:過期的維生素C可能會發(fā)生氧化、分解等化學反應,產生新的化合物,這些化合物可能對人體有害。 3. 微生物滋生:隨著時間推移,過期維生素C容易受到微生物污染,如細菌、霉菌等,食用后可能引發(fā)胃腸道不適等癥狀。 4. 不良反應:服用過期維生素C可能會引起過敏、惡心、嘔吐、腹瀉等不良反應,影響身體健康。 5. 法律規(guī)定:依據相關藥品管理法規(guī),過期藥品屬于劣藥,不應繼續(xù)使用。 綜上所述,為了保障健康,避免不必要的風險,過期的維生素C應及時丟棄。在日常用藥過程中,需留意藥品保質期,定期清理家庭藥箱。若有維生素C補充需求,可選擇在保質期內的藥品,并遵醫(yī)囑使用。
2025-08-21 15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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